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馬來西亞食品接觸塑膠製品:食品條例 1985、MS 2234 與遷移限量

一般商品 · 2026-07-12 · PinLabel 合規團隊
馬來西亞食品接觸塑膠製品:食品條例 1985、MS 2234 與遷移限量

餐盒、外帶杯、保鮮盒、水壺、奶瓶、食品包裝膜——這些會直接接觸食品的塑膠製品,在馬來西亞受《食品法 1983》及其下的《食品條例 1985》(Food Regulations 1985, P.U.(A) 437/85)管轄,主管機關是衛生部食品安全與品質組(FSQD, MOH)。條例第六篇(Part VI)針對「食品的包裝」(Packaging of Food)訂立通則,核心原則只有一句話但份量極重:包裝材料不得使所盛裝的食品變得有害人體健康,也不得造成食品劣變。也就是說,食品接觸塑膠的合規重點不在「印什麼字」,而在材料本身的安全性與有害物質不遷移到食品裡。SIRIM 則提供相關測試與自願性標準能量。

核心規範架構

  • 《食品條例 1985》第六篇:食品包裝的一般安全要求——不得含可能遷移致食品有害的物質、不得使食品腐敗劣變。
  • MS 2234(Plastic Materials and Articles Intended to Come into Contact with Food):食品接觸塑膠材料與製品的馬來西亞標準,是檢測遷移與安全性的技術依據。
  • Regulation 27A:奶瓶(feeding bottles)不得含雙酚 A(BPA)——這是條例中對食品接觸塑膠最明確的成分禁令。
  • 遷移限量新規(草案 Regulation 27B):馬來西亞已向 WTO 通報《食品條例 1985》塑膠材料與製品修正草案,擬訂特定金屬的遷移上限,以及對丙烯腈、氯乙烯、甲醛等物質的特定遷移限量(SML)。此為推進中的新規,實際數值與生效時程須以官方最終公告為準。

實務怎麼做

食品接觸塑膠的合規重心在「用對材料 + 有測試佐證」:

步驟 做法
選材 使用食品級樹脂,避免回收料混入或不明添加劑
測試 依 MS 2234 進行整體遷移/特定遷移測試,取得報告
奶瓶特別留意 確認不含 BPA(Reg 27A);嬰幼兒用品風險最高
標示 依食品接觸慣例可加「食品接觸安全」杯叉標誌、耐熱/微波適用性、建議使用溫度
文件 保留供應商聲明(DoC)、材質證明與測試報告備查

馬來西亞對食品接觸塑膠沒有像化妝品/藥品那樣的上市前逐項註冊,而是採市場後稽查模式——FSQD 可抽驗、進口時 MAQIS 可查驗。因此「拿得出測試報告」比「事前報備」更關鍵。

進口 vs 本地差異

本地製造商在生產端即須確保材料符合條例與 MS 2234;進口商則是進關前後的把關者——即使國外供應商附了歐盟 EU 10/2011 或美國 FDA 的合規聲明,進口商仍應確認符合馬來西亞第六篇要求與 MS 2234、留存測試報告,並注意奶瓶 BPA 禁令。單憑外國制度的合規文件而未對照馬國要求,是常見盲點;邊境查驗由 MAQIS 執行。

常見錯誤

  • 以為食品接觸塑膠要「事前註冊」——實際是遵法+可提出測試佐證,採市場後稽查。
  • 奶瓶或嬰幼兒容器含 BPA,直接違反 Reg 27A。
  • 只有歐盟/FDA 聲明,未對照馬來西亞第六篇與 MS 2234。
  • 使用回收塑膠或工業級樹脂盛裝食品,遷移超標。
  • 忽略推進中的金屬/SML 遷移新規,材料選擇未預留合規空間。

食品接觸塑膠與更廣義的食品接觸材料(玻璃、金屬、紙、陶瓷等)同屬第六篇體系,判斷時可一併對照。

常見問題(FAQ)

Q:食品接觸塑膠上市前要向衛生部註冊嗎? 不需要逐項上市前註冊。它採遵法與市場後稽查模式,重點是材料符合《食品條例 1985》第六篇與 MS 2234,並能提出測試報告。

Q:奶瓶可以含 BPA 嗎? 不行。Regulation 27A 明文規定奶瓶不得含雙酚 A(BPA),嬰幼兒用品是稽查重點。

Q:我有歐盟 EU 10/2011 合規聲明,馬來西亞認嗎? 可作為佐證,但不等於馬國合規。進口商仍須確認符合第六篇要求與 MS 2234,並保留對應測試報告。

Q:食品接觸塑膠要做哪種測試? 依 MS 2234 進行整體遷移與特定遷移測試;推進中的新規還將涵蓋特定金屬及丙烯腈、氯乙烯、甲醛等物質的遷移限量。

Q:外帶杯、保鮮盒要標「食品接觸安全」嗎? 法規重心在材料安全而非特定標語,但標示食品接觸適用性、耐熱/微波條件是良好實務,有助避免誤用。

自我檢核清單

  • [ ] 使用食品級樹脂,無不明回收料
  • [ ] 具備 MS 2234 遷移測試報告
  • [ ] 奶瓶/嬰幼兒容器確認不含 BPA
  • [ ] 保留供應商材質證明與合規文件
  • [ ] 進口品已對照馬國第六篇要求,而非僅憑外國聲明
  • [ ] 已留意推進中的金屬/SML 遷移新規

小結

馬來西亞食品接觸塑膠的合規靠三支柱:《食品條例 1985》第六篇的安全通則、MS 2234 的測試依據、奶瓶 BPA 禁令,再加上正在推進的遷移限量新規。用對材料、留好測試報告,遠比事前報備更能通過稽查。

延伸閱讀:食品接觸材料規範一般商品合規總覽馬來西亞市場進入路線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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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依官方資料整理,僅供參考;實際合規以主管機關最新正文與審查為準。

📚 資料來源 / 官方依據

  1. Food Regulations 1985(P.U.(A) 437/85)全文 PDF
  2. FoSIM(MOH):Food Act & Regulations

本文依上述官方來源整理,僅供參考;實際合規以主管機關最新正文與審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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