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nLabelPinLabel
首頁 / 知識庫 / 食品 / 馬來西亞食品標籤法規完整指南:必標項目、營養標示與進口重點

馬來西亞食品標籤法規完整指南:必標項目、營養標示與進口重點

食品 · 2026-06-30 · PinLabel 合規團隊
馬來西亞食品標籤法規完整指南:必標項目、營養標示與進口重點
🔀進口 vs 本地:此主題的規定不同 — 進口品法定標示可用馬來文或英文、須加標原產國與馬來西亞進口商名址(用字 Imported & Distributed by);本地產製法定標示須馬來文、標製造商、免原產國。

要把食品或飲料賣進馬來西亞,第一關就是標籤合規:主管機關是衛生部食品安全與品質組(FSQD),法源是《1985 年食品條例》(Food Regulations 1985,P.U.(A) 437/85)及其母法《1983 年食品法令》(Food Act 1983)。核心義務只有一句話——每一件預先包裝食品的標籤,至少要有第 11 條列出的 6 大必標項目,並符合語言、字級與(規定食品的)營養標示規定;進口食品還要再加標原產國與馬來西亞進口商名址。標籤不合規,輕則被通路或電商平台退件下架,重則違反食品法令遭查處。這篇一次帶你把每一項要件講到能直接對照包裝落地,並附上市前檢核清單與常見退件原因。

為什麼食品標籤受這麼嚴的管?誰該讀這篇?

食品標籤在法律上不是「行銷包裝」,而是消費者與主管機關辨識產品、追溯責任、保障食安的第一份文件。它同時承擔三個功能:一是讓消費者在購買當下就能判斷成分、保存期限、過敏風險與份量;二是在出事時提供究責對象(製造商或進口商名址);三是讓稽查人員能快速核對產品是否符合條例。正因為它牽涉公共安全,馬來西亞把必標項目、語言、字級都寫進條例,而不是留給廠商自由發揮。

這篇適合三種人讀:準備把台灣或其他國家食品外銷到馬來西亞的品牌方已在當地找進口商但不確定標籤誰負責的貿易商,以及在馬來西亞本地設廠或代工、要自建標籤的製造商。三者的義務有共通底線,但在語言、原產國、負責廠商這幾點上差異很大,下文會用專節說清楚。

最常見的三個誤解要先破除:第一,「有中文說明就夠了」——,法定標示必須是馬來文或(進口品)英文,中文只能當附加翻譯。第二,「原包裝已經很完整,不用再改」——,原文外語標籤通常得加貼(over-labelling)成合規版本。第三,「營養標示是加分項、可標可不標」——看品項,部分經常食用的包裝食品是強制申報的。

馬來西亞食品標籤一定要標什麼?6 大必標項目

依 Food Regulations 1985 第 11 條,每件預先包裝食品的標籤至少須包含下列必標項目:

必標項目 重點說明
食品名稱 須最顯著(字高、視覺強調、位置最突出),且反映食品真實性質,不得誤導
成分表 依重量由多到少(遞減)排列;部分產品另需量化成分(QUID)
淨含量 淨重或淨容量,以公制單位表示
製造商 / 包裝商 / 進口商名稱與地址 馬來西亞境內的負責者,出事時的究責對象
原產國 進口食品必標
日期標示 「此日期前最佳(Best Before)」或「使用期限(Use By)」

這 6 項是底線,缺一不可。實務上還有三類項目同樣屬必載,只是常被忽略:過敏原食品添加物的功能類別、以及規定食品的營養標示(詳見下文各節)。

逐項把重點說深一點:

  • 食品名稱要「名實相符」。如果是「草莓風味飲料」就不能只寫「草莓汁」;如果只含少量真實果汁,名稱與圖示都不能讓消費者誤以為是純果汁。名稱依第 11(1)(a) 條須在高度、視覺強調與位置上特別突出,不能被品牌 logo 或裝飾圖案蓋過。
  • 成分表的順序本身就是資訊。依重量遞減排列,意味著排第一的就是含量最高的成分——這也是稽查與消費者最常拿來檢視的一欄。若你的產品有強調或命名用的成分(例如「蜂蜜」蛋糕的蜂蜜),就可能落入需要標示百分比的 量化成分(QUID) 範圍。
  • 淨含量一律用公制(g、kg、ml、L),不能只寫份數或「一包」。
  • 負責廠商名址是整張標籤的「責任錨點」。本地產製標製造商;進口品則標馬來西亞進口商,並常見用字「Imported & Distributed by」。
  • 日期標示要分清楚:Best Before 是品質建議,過期未必不能吃;Use By 是安全期限,過期不應食用。兩者用途不同,別混用。

標籤語言:一定要用馬來文嗎?

語言是外銷品最容易踩的一關,規則其實很清楚:

  • 馬來西亞境內製造或包裝的食品 → 法定標示須使用馬來文(Bahasa Malaysia)
  • 進口食品 → 法定標示用馬來文或英文皆可;兩者之外都可以再附其他語言(如中文)的翻譯。

換句話說,純外文(例如只有中文)的標籤不能直接上架。實務上最常見的補救做法是「加貼(over-labelling)」——在原包裝上加貼一張符合規定、含馬來文或英文必標事項的合規標籤。加貼有兩個鐵則:不得遮蓋原有重要資訊(如原廠成分、原始有效期限),且加貼內容須與產品實際相符。加貼標籤怎麼設計、貼在哪、哪些原資訊不能蓋,細節可參考 外文食品標籤加貼合規 的完整說明。

字級與顯著度:字要多大?

字級不是美觀問題,是法定要求:

  • 法定必標事項一般不得小於 10 point,且須與包裝上其他文字有同等顯著度——不能把成分或負責廠商縮到肉眼難辨。
  • 第 11(1)(j)、(k) 條及第 18B 條的部分項目,依條例可不小於 4 point(條例另有規定者除外)。
  • 食品名稱依第 11(1)(a) 條須在高度、視覺強調與位置上特別突出,不能被圖案或品牌字蓋過。

設計包裝時,建議把「法定資訊區」與「行銷視覺區」分開規劃:先把必標事項用不小於規定字級的字體排定版位,確認可讀性後,再讓行銷元素避開,而不是反過來把法定字塞進剩下的縫隙。這樣能避免最常見的「字級過小」退件。

營養標示:哪些食品強制?

依第 18B 條,經常食用的包裝食品強制標示營養成分,常見的強制品項如:麵包、早餐穀物、麵粉製甜點、罐頭製品、果汁與軟性飲料。其餘食品多為自願標示,但越來越多品牌主動標示,以利上架、比價與行銷。

強制申報的營養素為 6 項:能量、蛋白質、碳水化合物、總糖、脂肪、鈉。數值通常以「每 100 克/毫升」與(或)「每份」呈現,並標示每包份數。實務上建議兩種基準都放,方便消費者換算,也方便平台上架審查。你的品項到底落不落入強制範圍、有沒有豁免,可對照 營養標示何時強制 逐項確認,不要憑「感覺像不像麵包」猜。

要提醒的是:一旦你的產品被要求標營養,那 6 項營養素就要齊全,漏標其中任何一項(最常見是漏標「總糖」或「鈉」)都可能被退件。

過敏原:必須明示的隱藏地雷

已知過敏原成分須在標籤上明示,讓過敏消費者一眼看得到。常見須標示的過敏原包括:含麩質的穀物、甲殼類、蛋、魚、花生、大豆、奶、堅果等。過敏原標示錯誤在馬來西亞屬於高風險缺失,因為它直接關乎消費者健康。

實務上有兩個要點:一是過敏原若本來就在成分表裡,建議在成分中強調呈現(如粗體或明確標出);二是如果生產線可能交叉接觸其他過敏原,常以「可能含有微量◯◯」的方式提示。正確寫法與 7 大類過敏原對照,可參考 食品過敏原標示

食品添加物:功能類別 + 名稱一起標

食品添加物不能只寫個代號或含糊帶過,須以「功能類別 + 名稱(或核准編號)」標示,例如「防腐劑(山梨酸)」「著色劑(薑黃素)」。前提是:所用添加物必須在條例的准用清單內,且符合各自的使用上限。也就是說,標示對了但用了未准用或超量的添加物,一樣不合規。功能類別怎麼歸、要不要附 INS 編號,詳見 食品添加物標示

營養與健康宣稱:能寫什麼、不能寫什麼

宣稱是行銷最想寫、也最容易違規的地方。兩條紅線:

  • 不得宣稱可預防或治療疾病。食品就是食品,一旦寫成療效,就跨進藥品的管制範圍。
  • 營養宣稱有條件。「高纖」「低脂」「無添加糖」等用語,須符合條例定義的門檻才能標,不能自行認定。

「營養宣稱」與「健康宣稱」在法規上是兩件事,能寫的範圍與條件不同,寫錯就是退件甚至觸法。分界與可用句型可參考 食品營養宣稱 vs 健康宣稱

特殊品項:比 6 大必標更嚴的族群

有幾類食品在 6 大必標之外,還有額外標示規範,上市前務必個別確認:

  • 含酒精、基因改造、經輻照食品:各有專屬揭露要求。
  • 嬰幼兒與特殊膳食食品:嬰兒配方不只是標示問題,還牽涉母乳代用品(BMS)的行銷道德準則,規範相當嚴,詳見 嬰兒配方標示與 BMS 準則
  • 含豬、牛等動物源成分:須留意宗教與 Halal 標示;非清真食品若含豬源成分,還有專門的豬源/豬油聲明規則,見 豬源 / 豬油聲明
  • 界於食品與保健品之間的機能食品/保健零食:分類會直接影響它適用哪一套規範,判斷方式見 機能食品是食品還是保健品
  • 含糖飲料:除了標示,還可能涉及 含糖飲料稅(SSB) 的門檻與稅率,影響成本與定價。

不確定自己的產品落在哪些規範,建議先用快查初步判讀,再逐項對照條例。

進口 vs 本地:標籤到底差在哪?

這是外銷品最需要搞懂的一節。進口食品與本地產製食品在標籤上的差異,集中在四個欄位:

項目 進口食品 本地產製
原產國 必標 非必要
負責廠商 馬來西亞進口商名稱與地址 製造商
語言 馬來文英文 馬來文
外文標籤 通常需翻譯 / 加貼成合規版本

三個實務重點:

  1. 合規責任落在本地進口商身上。就算產品是你在海外做的,標籤上要留的負責廠商是馬來西亞進口商,用字常見「Imported & Distributed by」。這也代表你必須先找到願意掛名負責的當地進口商,才有辦法把標籤做完整。
  2. 原產國不能省。進口品漏標原產國是很常見的退件原因。
  3. 外文包裝幾乎都要加貼。原廠若只有中文或其他外語標示,進到馬來西亞前通常得加貼馬來文/英文合規標籤。整套進口的邊境查驗、文件與流程(涉及 FOSIM、MAQIS 等),另見 食品進口到馬來西亞的流程與文件

如果你是本地設廠或找代工,除了標籤,還會遇到食品廠的食品安全認證問題,基本盤是 MeSTI 食品安全認證,先確認廠端資格再談上架。

2024 新制:量化成分(QUID)與營養標示擴大

衛生部食品安全與品質組(FSQD)已修訂多項標示規定,包含特定產品的量化成分標示(QUID,標出主要或強調成分的百分比),以及營養標示適用範圍的擴大,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白話說:如果你的產品用某個成分來命名或在包裝上強調它(例如「100% 純可可」「添加真實草莓」),就可能被要求標出該成分的百分比;同時,原本不用標營養的一些品項,也可能被納入強制範圍。上市前請務必確認你的品項是否落入新規,細節見 QUID 量化成分標示懶人包

上市前標籤合規流程(step-by-step)

與其一項一項零散核對,建議照下面的順序系統性走一遍:

  1. 確認身分:你是進口還是本地產製?這一步決定語言、原產國、負責廠商三欄怎麼填。
  2. 定食品名稱:確定名稱名實相符、位置最顯著。
  3. 排成分表:依重量遞減排列,標出強調/命名成分是否需要 QUID 百分比。
  4. 列添加物:逐一確認在准用清單內、符合上限,用「功能類別 + 名稱」標示。
  5. 判營養標示:對照第 18B 條與 2024 新制,判斷是否強制;若強制,把 6 項營養素備齊。
  6. 標過敏原:把已知過敏原在成分中明示。
  7. 檢查宣稱:刪掉任何療效字眼,確認營養宣稱符合門檻。
  8. 補日期與淨含量:選對 Best Before / Use By,淨含量用公制。
  9. 語言與字級排版:法定資訊用馬來文(進口可英文)、字級不小於規定值、與其他文字同等顯著。
  10. 特殊品項加標:含酒精、GMO、輻照、嬰兒配方、豬源、含糖飲料等,套用各自的額外規範。
  11. 進口再加標:原產國 + 進口商名址;外文原包裝加貼合規標籤,不遮蓋原重要資訊。

常見退件 / 錯誤

把踩過的坑列出來,對照自己的標籤最快:

  • 只有外文(中文)標籤,缺馬來文或英文法定標示。
  • 進口品漏標進口商名址原產國
  • 成分未依重量遞減排列。
  • 應標營養標示的品項漏標,或 6 項營養素不齊(常漏總糖、鈉)。
  • 字級過小、食品名稱不夠顯著、被品牌 logo 蓋過。
  • 加貼標籤遮蓋了原有重要資訊。
  • 添加物只寫名稱沒寫功能類別,或用了未准用/超量的添加物。
  • 宣稱寫成療效,或營養宣稱不符合條例門檻。

上市前標籤檢核清單

  • [ ] 食品名稱最顯著、反映真實性質
  • [ ] 成分依重量遞減排列(必要時加 QUID 百分比)
  • [ ] 淨含量以公制表示
  • [ ] 製造商 / 進口商名稱與地址齊全
  • [ ] 原產國(進口品必標)
  • [ ] 日期標示(Best Before / Use By)選對且清楚
  • [ ] 過敏原已在成分中明示
  • [ ] 規定食品已附營養標示(能量、蛋白質、碳水化合物、總糖、脂肪、鈉)
  • [ ] 法定標示為馬來文(進口可英文),字級不小於規定值且同等顯著
  • [ ] 食品添加物以「功能類別 + 名稱」標示,且在准用清單與上限內
  • [ ] 無誇大、療效或不符門檻的宣稱
  • [ ] 特殊品項(含酒精 / GMO / 輻照 / 嬰兒配方 / 豬源 / 含糖飲料)已套用額外規範

常見問題(FAQ)

Q:中文標籤可以直接賣到馬來西亞嗎? 不行。法定標示須為馬來文,或進口品的馬來文/英文;中文只能作為附加翻譯,而且加貼合規標籤時不得遮蓋原包裝的重要資訊。

Q:我的食品一定要做營養標示嗎? 要看品項。若屬第 18B 條列舉的經常食用包裝食品(如麵包、早餐穀物、罐頭、果汁、軟性飲料)即為強制;其餘多為自願。2024 新制又擴大了適用範圍,建議先用免費標籤快查初步判斷,再對照條例。

Q:過敏原要標示嗎? 要。已知過敏原成分須在標籤明示,例如含麩質的穀物、甲殼類、蛋、魚、花生、大豆、奶、堅果等,並建議在成分表中強調呈現。

Q:日期要怎麼標? 以「此日期前最佳(Best Before)」或「使用期限(Use By)」表示。兩者用途不同:前者是品質建議,後者是安全期限。若日期印於包裝本體,標籤仍應載明依據。

Q:進口食品和本地產製的標籤差在哪? 主要差在四欄:進口品必標原產國、負責廠商填馬來西亞進口商(常用「Imported & Distributed by」)、法定語言可用馬來文或英文、外文原包裝通常要加貼合規標籤;本地產製免標原產國、填製造商、法定語言須馬來文。

Q:食品添加物一定要標嗎?怎麼標? 要。須以「功能類別 + 名稱(或核准編號)」標示,例如「防腐劑(山梨酸)」,而且所用添加物必須在條例准用清單內並符合使用上限,不能只求標示正確卻用了不合規的添加物。

Q:2024 年的 QUID 新制對我有影響嗎? 如果你用某個成分來命名或在包裝上強調它,很可能要標出該成分的百分比。QUID 與營養標示擴大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生效,上市前務必確認品項是否落入新規。

結論

馬來西亞食品標籤的核心一句話記住:6 大必標項目 + 馬來文/英文 + 字級 + 營養標示(規定食品)+ 進口加標(原產國與進口商名址),再疊上過敏原、添加物、宣稱與特殊品項的額外要求。把身分(進口 vs 本地)先確定,後面每一欄怎麼填就會清楚很多。

想知道你的產品標籤還缺什麼?立即用免費標籤快查,拍照或選類型即可看出缺漏,我們的合規團隊也能幫你做成可印刷的合規標籤。

本文依官方法規整理,僅供參考;實際合規以主管機關最新正文與審查為準。

📚 資料來源 / 官方依據

  1. Food Regulations 1985(P.U.(A) 437/85)全文 — FAO FAOLEX
  2. Food Regulations 1985(WTO 版)
  3. FSQD 食品安全與品質組(衛生部)
  4. USDA FAS — Revised Malaysian Labeling Requirements (2024)

本文依上述官方來源整理,僅供參考;實際合規以主管機關最新正文與審查為準。

想知道你的產品標籤缺什麼?

免費標籤快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