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品類彙整所有標記為「冷凍」的文章,皆引用官方依據整理。
馬來西亞沒有冷凍食品標示專章:品名能不能寫 frozen 由 Reg 143/156(4)/212 的 -18°C 定義決定,保存條件標示則與 Reg 14(6)、14(9)(c) 互相咬合。而「不可回凍」其實是 FHR 2009 的作業義務,不是法定警語。