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印尼產品進口馬來西亞:ASEAN 內貿的關稅與合規

實務指南 · 2026-08-08 · PinLabel 合規團隊
印尼產品進口馬來西亞:ASEAN 內貿的關稅與合規
🔀進口 vs 本地:此主題的規定不同 — 整批從印尼進口與改在馬來西亞代工分裝,合規路徑不同:進口品可用馬來文或英文標籤、清真沿用 BPJPH 證書並標示發證機構;一旦在馬國境內製造或分裝,標籤一律要馬來文,清真也應改向 JAKIM 申請馬來西亞清真證,場所另須符合馬國食安要求。

印尼到馬來西亞是東協內部貿易,關稅通常不是問題,文件與產品端合規才是。依 MITI 資料,馬來西亞在 ASEAN 貨品貿易協定(ATIGA)下已對 98.74% 的稅目取消進口關稅,僅保留 73 個稅目(熱帶水果、菸草、稻米及米製品)維持 5–20%,另有 82 個稅目屬一般除外清單(酒類、武器等)。也就是說,印尼最常出口的調味醬料、零食餅乾、即溶咖啡、化妝保養品,多數落在零關稅區間。

但零關稅不會自動給你。要拿到 ATIGA 優惠稅率,得同時滿足原產地規則並提交 Form D;而且進了馬來西亞之後,食品要重做標籤、化妝品要另外通報、清真證要銜接。以下按實際會卡住的順序走一遍。

第一關:關稅與 Form D

項目 內容
適用協定 ATIGA(2010 年 5 月 17 日生效)
馬來西亞零關稅覆蓋 98.74% 稅目;ASEAN-6 納入清單有 99.20% 為 0%
保留關稅品項 73 個稅目,5–20%(熱帶水果、菸草、稻米及米製品)
原產地規則 一般為 RVC 40% 或 4 位碼稅則變更(CTH);部分品項另有產品特定規則(PSR)
優惠證明 Form D,由出口國指定機關簽發
電子化 2024 年 1 月 1 日起 10 國全面電子傳輸,經 ASEAN 單一窗口(ASW)傳送;紙本可能被拒
Form D 有效期 自簽發日起 12 個月
提交期限 出口國核章後 4 個月內向進口國海關提交;經非東協國家轉運則延長至 6 個月
其他彈性 允許第三方發票;可申請背對背 Form D

常見卡關:Form D 拿不到或被打回

  • 原產地不達標。印尼端只是分裝或簡單混合、原料多來自第三國時,RVC 湊不到 40%,也構不成稅則變更。這種情況要嘛改配方與製程,要嘛放棄優惠稅率直接繳一般稅。
  • HS 碼兩邊不一致。出口申報與進口申報的稅則不同,馬來西亞海關會質疑 Form D 的適用性。出貨前先把 HS 碼對齊,這是最便宜的預防措施。
  • 超過 4 個月期限。貨到了但 Form D 遲遲沒開,或壓在貨代手上,時效一過優惠就沒了。
  • 品名、數量、嘜頭與發票對不起來,屬於形式瑕疵,但一樣退件。

原產地文件的完整說明見馬來西亞進口原產地證明與 FTA 優惠

第二關:零關稅不等於零稅負

很多人算成本時只看關稅,結果被銷售稅打亂定價。馬來西亞的進口貨物除了進口關稅,還要看銷售稅(Sales Tax):現行從價稅率為 5% 或 10%,依 HS 分類決定;2025 年 7 月起課稅範圍大幅擴大,部分過去免稅的進口食材被納入。另有低價進口貨(LVG)機制,對申報價值在 RM500 以下的進口商品課徵 10%。

實務建議:用 HS 碼逐項查稅率,不要用「食品都免稅」這種概括假設。RMCD 的稅則與稅率是判斷依據,報關細節見馬來西亞進口報關流程

第三關:食品沒有事前註冊,但標籤幾乎一定要重做

馬來西亞的加工食品不需要事前產品註冊,由馬來西亞進口商在衛生部的食品安全資訊系統(FoSIM)註冊為進口商後逐批申報,貨到邊境由衛生部或 MAQIS 依風險分級查驗。這對印尼業者是好消息:不用等註冊號碼。

真正要花時間的是標籤。依《Food Regulations 1985》第 10 條,進口食品可用馬來文或英文——但印尼原包裝是印尼文,法律上不算數。所以你只有兩條路:印製馬來西亞專用版,或以加貼標籤補齊法定資訊。

印尼產品最常漏的幾項:

  • 成分依重量降序排列,複合成分要拆到可辨識的程度
  • 過敏原宣告(含麩質穀物、堅果含花生與大豆、魚、乳、蛋)
  • 淨重/淨容量製造商與馬來西亞進口商的名稱與地址原產國
  • 食用油脂須標示來源(棕櫚油、椰子油等),印尼產品用棕櫚油比例高,這欄很常漏
  • 添加物須標功能類別,例如防腐劑、增味劑;辣醬、參巴醬、調味粉是重災區
  • 含酒精須標 CONTAINS ALCOHOL,含牛、豬成分須標 CONTAINS BEEF/PORK/LARD

流程與必載欄位可對照馬來西亞食品進口流程

第四關:化妝品必須另外通報,BPOM 註冊不能替代

這是印尼業者最常誤判的一項。印尼 BPOM 的化妝品註冊在馬來西亞完全無效。化妝品在馬來西亞依《Control of Drugs and Cosmetics Regulations 1984》管理,上市前必須向國家藥物監管機構(NPRA)完成通報:

  • 必須由馬來西亞本地註冊公司擔任通報持有人(CNH),外國公司不能自己持有
  • 透過 QUEST3+ 線上系統送件,逐個品項通報
  • 通報有效期限制,到期前須辦理續期
  • 未經通報而製造、輸入、販售,屬違法行為

換句話說,化妝品比食品多一道事前程序,而且必須先找好本地合作對象。市場切入順序見馬來西亞市場進入路線圖

第五關:清真證能不能沿用

可以。BPJPH 以官方主管機關身分列在 JAKIM 的認可外國清真認證機構名單上(2026 年 1 月 30 日生效版,印尼欄位僅此一家),兩國政府並於 2023 年 6 月簽署清真認證相互承認的合作備忘錄。因此印尼發的清真證在馬來西亞可以直接用,不需要再向 JAKIM 重新申請。

但有三個條件:

  1. 證書在有效期內,且認證範圍涵蓋該產品類別。
  2. 依《Certification and Marking of Halal Order 2011》第 5(2) 條,標籤上必須標示發證機構名稱。只印清真標誌、不寫 BPJPH,一樣會被抓。
  3. 肉類與肉類製品另有更嚴要求:工廠須經 JAKIM 與獸醫服務局(DVS)核准,不是有證就好。

另外注意證書抬頭。印尼現行制度是 LPH(如 LPPOM MUI)稽核、法特瓦委員會判定、BPJPH 發證;手上若是舊版 LPPOM MUI 證書,出貨前先確認狀態。互認名單會變動,以 JAKIM 當期認可名單為準

進口 vs 在馬來西亞本地生產

同一個產品,兩種落地方式的合規路徑差很多:

面向 從印尼整批進口 在馬來西亞代工/分裝
關稅 適用 ATIGA,須備 Form D 不涉及進口關稅(原料進口另計)
食品前置程序 無產品註冊;進口商在 FoSIM 註冊、逐批查驗 無產品註冊;場所須符合馬國食安要求(如 MeSTI)
標籤語言 可馬來文或英文 一律馬來文
清真 用 BPJPH 證書即可,須標機構名稱 應直接向 JAKIM 申請馬來西亞清真證
化妝品 仍須 NPRA 通報,本地 CNH 同樣須 NPRA 通報

最容易被忽略的是標籤語言:一旦改成在馬來西亞境內生產或分裝,英文版就不夠了,必須改馬來文。很多品牌是在轉本地代工那一刻才發現整套版面要重做。

三類常見品項的實務差異

品項 關稅 事前程序 標籤重點 清真
調味料、參巴醬、醬包 ATIGA 下多為 0%,須查 HS 碼與銷售稅 無產品註冊 添加物功能類別、油脂來源、過敏原(含大豆) BPJPH 證可用;含蝦醬等動物性成分要留意
零食餅乾、即溶飲品 多為 0%;含米製品者要查是否落在保留稅目 無產品註冊 營養標示是否屬強制品類、油脂來源、過敏原 BPJPH 證可用
化妝品、保養品 多為 0% 必須 NPRA 通報,須本地 CNH 成分表、警語、批號、有效期限 清真非強制;欲宣稱須有認可機構證書

常見問題(FAQ)

Q:印尼產品進馬來西亞真的免關稅嗎? 多數品項是。馬來西亞在 ATIGA 下已對 98.74% 稅目取消關稅,但保留 73 個稅目(熱帶水果、菸草、稻米及米製品)仍課 5–20%。而且免關稅不代表免稅,銷售稅照課。請以 HS 碼逐項查證。

Q:沒有 Form D 就不能進口嗎? 可以進口,只是拿不到優惠稅率,要按一般稅率繳稅。Form D 是選擇性優惠而非通關必要文件,但既然是東協內貿,多數情況值得補齊。

Q:印尼的清真證在馬來西亞要重新認證嗎? 不用。BPJPH 已列於 JAKIM 認可名單,且兩國有相互承認的合作備忘錄。只要證書有效、範圍相符,並在標籤上標示 BPJPH 為發證機構即可。名單會更新,出貨前建議再確認一次。

Q:食品要先向馬來西亞衛生部註冊嗎? 一般加工食品不用。是進口商要先在 FoSIM 註冊,再逐批申報並接受風險分級查驗。這與印尼的 BPOM 食品註冊制是相反的邏輯,別把印尼的經驗直接套過來。

Q:印尼包裝上的印尼文標示可以留著嗎? 可以留,但法定資訊必須另外用馬來文或英文呈現。實務上多以加貼標籤處理,條件是牢固附著、不遮蔽其他必要資訊,且不得竄改或覆蓋日期。

Q:化妝品可以先進貨、邊賣邊補通報嗎? 不行。NPRA 通報是上市前義務,未通報即製造、輸入、販售屬違法。而且通報必須由馬來西亞本地公司持有,先找好本地夥伴才是第一步

出貨前自我檢核

  • [ ] 已用 HS 碼確認 ATIGA 稅率,並確認不在 73 個保留稅目內
  • [ ] 已確認原產地符合 RVC 40% 或 CTH(或該品項的產品特定規則)
  • [ ] Form D 已申請,出口與進口申報 HS 碼一致,且在 4 個月期限內提交
  • [ ] 已另行試算銷售稅(5% 或 10%),未只計關稅
  • [ ] 馬來西亞進口商已在 FoSIM 完成註冊
  • [ ] 標籤法定資訊已改為馬來文或英文,含油脂來源與添加物功能類別
  • [ ] 清真證為 BPJPH 抬頭、在效期內,標籤已標示發證機構名稱
  • [ ] 化妝品已指定本地 CNH 並完成 NPRA 通報

小結

印尼到馬來西亞的難度不在關稅,而在三件容易被低估的事:Form D 的原產地門檻、標籤語言與必載項目的落差、以及化妝品那道非做不可的事前通報。清真反而是最順的一段——BPJPH 已被 JAKIM 承認,證書可以直接沿用,只要記得把發證機構名稱印上標籤。把這幾件事排在報價之前處理,整趟流程會順很多。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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