MAQIS 檢疫檢驗局:邊境那一關怎麼過
MAQIS(Jabatan Perkhidmatan Kuarantin dan Pemeriksaan Malaysia,馬來西亞檢疫及檢驗服務局)是農業及糧食安全部轄下的邊境機關,依《2011 年馬來西亞檢疫及檢驗服務法令》(Act 728)設立。理解 MAQIS 只需要記住一句話:它是「執行者」,不是「條件制定者」。Act 728 第 8(2) 條與第 12(5) 條都明文寫著,MAQIS 的職掌與准證核發須「依相關機關所定的政策、指示與要求」為之。換句話說,你被扣貨時去跟 MAQIS 官員爭辯「這個條件不合理」通常沒有用——條件是 DVS、漁業局、農業局或衛生部訂的,MAQIS 只負責在港口確認你有沒有照做。搞懂這個分工,你才知道出事時該去敲哪一扇門。
(本文是機關視角:講 MAQIS 是誰、權限邊界與被攔的原因。逐步的准證申請與到港查驗操作,請看MAQIS 邊境查驗流程。)
一、Act 728 的設計:一個窗口,六部法令
Act 728 第 2 條規定,本法須與相關成文法一併解讀;第三附表則列出 MAQIS 在入境點代為執行的六部法令:
| 第三附表所列法令 | 對應的產品面向 |
|---|---|
| Animals Act 1953 [Act 647] | 活體動物與動物產品的檢疫 |
| Plant Quarantine Act 1976 [Act 167] | 植物與植物產品的病蟲害檢疫 |
| Food Act 1983 [Act 281] | 食品的安全與標示(入境點查驗) |
| Fisheries Act 1985 [Act 317] | 漁產與水產品 |
| Lembaga Kemajuan Ikan Malaysia Act 1971 [Act 49] | 漁業發展局相關管制 |
| Federal Agricultural Marketing Authority Act 1965 [Act 141] | 農產品分級、包裝與標示 |
MAQIS 的用意是把原本散在各部門的邊境查驗整併成一個窗口。好處是不用在港口跑四個單位;壞處是——任何一部法令的問題,都表現成同一件事:你的櫃被留置了。
二、MAQIS 的法定職掌與權力
Act 728 第 8 條列出總監的九項職掌,與業者最相關的是:
- 在入境點、檢疫站與檢疫場所執行所有相關成文法,確保進出口的植物、動物、屠體、魚類、農產品、土壤、微生物與食品符合人畜植物衛生與食品安全;
- 核發進出口用的准證、執照與證書;
- 確保進出口貨品的分級、包裝與標示符合相關法令(這一項常被忽略,但確實是法定職掌);
- 設立與管理檢疫站,必要時與相關機關一同參與出口國場所的查核與認證;
- 對進口商、出口商與代理提供合規諮詢。
第 9 條再給出配套權力:對貨品、場所、運具進行檢疫與檢驗;依 Food Act 1983 在入境點查驗食品;收取費用;將貨品置於檢疫站或檢疫場所管制一段期間;登記所有進出口商與代理;宣告特定場所為檢疫場所。
權限有明確邊界
Act 728 第 16(1) 條規定,執法人員的執行權力只能在入境點、檢疫站與檢疫場所行使。這是 MAQIS 與其他執法機關最大的差別:貨一旦合法放行進入內陸倉庫,MAQIS 原則上就管不到了(後續由 FSQD、KPDN 等在市場端接手)。MAQIS 本身也曾公開表示希望修法擴大到入境點以外,可見這道邊界是真的存在,不是解讀。
三、MAQIS 與海關、DVS、FSQD 的關係
| 機關 | 角色 | 與 MAQIS 的關係 |
|---|---|---|
| RMCD(關稅局) | 關稅、貿易法令、通關 | 同一個港口作業;屬檢疫檢驗管轄的事項由 MAQIS 執行,關務與稅則由關稅局處理 |
| DVS(獸醫服務局) | 訂動物源產品進口條件、核可境外工廠 | MAQIS 依 DVS 的條件在邊境查核;DVS 不在港口查貨 |
| DOA(農業局)/漁業局 | 訂植物、水產的檢疫條件 | 同上,MAQIS 是執行端 |
| FSQD(衛生部食安組) | 食品成分、添加物、標示與宣稱的主管 | 入境點的食品查驗由 MAQIS 依 Food Act 1983 執行;市場端抽查由 FSQD 負責 |
實務上的意義很直接:准證開不出來,問題在條件機關(DVS/DOA/漁業局);貨被留置,窗口在 MAQIS;標示被判定不合格,答案在 FSQD 的規範。寫申訴信之前先分清楚,可以省掉好幾天。動物源產品的資格取得,見DVS 獸醫服務局;關務端流程見進口通關流程。
四、業者最常在哪裡被攔
依 Act 728 的罰則設計,可以反推出高風險點:
| 情境 | 條號 | 罰則(初犯) |
|---|---|---|
| 無准證/執照/證書而進口 | 第 11 條 | 罰金不超過 10 萬令吉或 6 年以下監禁或併罰 |
| 提供不實、不正確或誤導的文件 | 第 13 條 | 罰金不超過 5 萬令吉或 2 年以下監禁或併罰 |
| 貨品帶有(或疑似帶有)病蟲害、疫病或污染物 | 第 14 條 | 罰金不超過 10 萬令吉或 6 年以下監禁或併罰 |
| 未遵守准證/執照所載的進出口條件 | 第 15 條 | 罰金不超過 10 萬令吉或 6 年以下監禁或併罰 |
| 其他未特別訂定罰則的違法 | 第 45 條 | 罰金不超過 10 萬令吉或 6 年以下監禁或併罰 |
再犯的罰則一律提高(第 11、14、15 條提高到 15 萬令吉或 7 年;第 13 條提高到 7.5 萬令吉或 5 年)。第 46 條另設有復合(compound)機制:經總檢察長書面同意,總監可提出以不超過該罪最高罰金 50% 的金額和解,但必須在起訴前完成。
換成日常語言,最常見的五個被攔原因是:
- 准證與貨物對不上:品名、HS 碼、數量、工廠編號、來源國任一不符,系統就過不了。
- 准證條件沒遵守:溫度、包裝方式、產地標示、隨附證明,都寫在准證條件裡,不是建議事項。
- 隨附官方證書有瑕疵:獸醫衛生證明或植物檢疫證書的簽發日期、簽署人、批號與貨物不一致。
- 標示與分級包裝不合格:第 8(1)(c) 條讓 MAQIS 在邊境就能因標示問題留置,不必等到上架。
- 抽驗不合格:入境點依 Food Act 1983 抽樣,微生物、農藥殘留、重金屬超標。
五、被扣留之後的成本現實
這一段很少人講,但影響最大:依 Act 728 第 31 條,貨品在調查期間留置的保管費用,在當事人被定罪時屬於欠政府的債務,可依法追償;第 32 條更直接規定,因扣押而生的費用或損害不得請求賠償。冷凍櫃在港口多躺一週的冷藏費、滯櫃費,以及最後可能的退運或銷毀成本,基本上都由業者自行吸收——這使得「事前把文件做對」的投資報酬率遠高於「事後申訴」。
六、進口與本地生產的差別
MAQIS 是純進出口端的機關:本地生產內銷完全不會碰到它,對應的是 FSQD(食品)、KPDN(商品說明)等市場端單位。進口商則多了三層負擔:每一批都要在貨物離開出口國之前申請准證;出口國官方文件(VHC、植物檢疫證書)的正確性不在你手上,卻由你承擔後果;依第 9(e) 條,進出口商與代理本身也要在 MAQIS 登記,不是只有貨物受管。
本地製造商若日後要出口,同樣要回到 MAQIS 申請出口准證。整體進口節奏可搭配食品進口流程一起規劃。
常見問題(FAQ)
Q:MAQIS 的准證和 DVS 的核可是同一件事嗎? 不是。DVS(或漁業局、農業局)給的是「資格與條件」,MAQIS 給的是「這一批貨的准證」。沒有前者,MAQIS 系統開不出後者;有了前者,每批仍要個別申請。
Q:貨已經放行進倉了,MAQIS 還會來查嗎? 依第 16(1) 條,MAQIS 的執行權力限於入境點、檢疫站與檢疫場所。進入內陸市場後,主要由 FSQD、KPDN 等機關依各自法令查核。
Q:被留置一定會被銷毀嗎? 不一定。依情況可能是補件放行、施以檢疫處理、退運或銷毀,由執法人員依貨品狀態與法令決定。愈早提出完整補件資料,可選項愈多。
Q:所有食品進口都要 MAQIS 准證嗎? MAQIS 在入境點依 Food Act 1983 查驗食品,但「是否需要准證」取決於品項屬性(動植物性、水產、農產品)與 HS 碼。送件前請以 HS 碼向報關行與 MAQIS 逐項確認,不要以「是加工食品」推論免准證。
Q:被開罰一定要上法院嗎? 第 46 條設有復合機制,經總檢察長書面同意後,總監可提出不超過最高罰金 50% 的和解金額,須在起訴前繳付;逾期未繳仍可能被起訴。
Q:個人行李帶食品或寵物飼料入境要緊嗎? 入境點是 MAQIS 的執法範圍,旅客攜帶的動植物產品同樣受管,超量或未申報可能被沒入。商務樣品也不例外,別用行李夾帶取代正式報關。
出貨前自我檢核
- [ ] 進口商/代理已在 MAQIS 完成登記
- [ ] 上游條件機關(DVS/漁業局/農業局)的資格已取得且在效期內
- [ ] 每批准證已於貨物離開出口國之前申請
- [ ] 准證上的品名、HS 碼、數量、來源工廠與提單完全一致
- [ ] 准證所載的進口條件(溫度、包裝、標示)已逐條核對
- [ ] 出口國官方證書(VHC/植物檢疫證書)為正本且內容相符
- [ ] 已預留抽驗與可能留置的時間與費用
小結
MAQIS 是一道「整併過的閘門」:六部法令、一個窗口、只在邊境行使權力。它不決定你的產品能不能賣,只決定這一櫃現在能不能過。真正的準備工作幾乎都在上游的條件機關與文件正確性上;等櫃子到了港口,能做的選項就少了,而且每一天都在計費。
本文依官方資料整理,僅供參考;實際合規以主管機關最新正文與審查為準。
📚 資料來源 / 官方依據
- MAQIS 官方入口網(Jabatan Perkhidmatan Kuarantin dan Pemeriksaan Malaysia)
- Laws of Malaysia Act 728 — Malaysian Quarantine and Inspection Services Act 2011(MAQIS 公布全文)
- MAQIS 常見問題(Soalan Lazim)
- The Sun — Maqis hopes Act 728 can be amended to expand enforcement powers
本文依上述官方來源整理,僅供參考;實際合規以主管機關最新正文與審查為準。
想知道你的產品標籤缺什麼?
免費標籤快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