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灣產品進口馬來西亞總覽:品牌落地指南
想把台灣產品賣進馬來西亞,合規的第一原則是:「品類決定主管機關」。馬來西亞沒有單一窗口管所有進口品——食品歸衛生部食品安全與品質組(FSQD),化妝品與保健品歸國家藥劑監管機構(NPRA),電器歸能源委員會(Suruhanjaya Tenaga, ST)與 SIRIM,清真標示歸 JAKIM,而所有貨物的關稅、銷售稅與報關一律走馬來西亞皇家關稅局(RMCD)。台灣與馬來西亞之間沒有自由貿易協定(FTA),因此台灣貨適用最惠國(MFN)稅率,不能用 Form E、Form AK 之類的優惠原產地證。先搞清楚你的產品落在哪一格,才知道要辦哪張證。
台灣產品輸馬:先對號入座
| 品類 | 主管機關 | 核心制度 |
|---|---|---|
| 食品 / 飲料 | FSQD(衛生部) | Food Regulations 1985 標示 + 進口通關檢驗 |
| 化妝品 | NPRA | CDCR 1984 化妝品通報(Notification) |
| 保健品 / 傳統藥 | NPRA | MAL 註冊(產品註冊) |
| 電器 / 電子 | ST + SIRIM | Certificate of Approval + ST-SIRIM 標籤 |
| 玩具 | SIRIM / KPDN | 玩具安全認證 |
| 清真宣稱 | JAKIM | 清真認證 / 標示規範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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關稅與稅務:台灣貨的算法
因為沒有 FTA,台灣輸馬的進口關稅一律按 HS Code 對應的 MFN 稅率課徵(以 RMCD《關稅令》為準),再疊加銷售稅(SST)。銷售稅標準稅率 10%,部分品項為 5% 或豁免,依《2018 年銷售稅法令》由 RMCD 課徵;進口時的課稅基礎是「關稅完稅價 + 進口關稅 + 消費稅(如有)」。
跨境電商小包也別漏掉:自 2024 年 1 月 1 日起,線上銷售、單件價值 RM500 以下的進口低價值貨物(LVG)要課 10% 銷售稅;年 LVG 銷售額超過 RM500,000 的賣家須向 RMCD 的 MyLVG 系統登記。詳細通關文件見報關流程與文件總覽。
進口 vs 本地:責任落在誰身上
台灣產品以「進口品」身分上架,合規責任會從海外製造商轉移到馬來西亞本地進口商 / 通報持有人身上:
- 標示:法定標示須為馬來文或英文(食品進口可英文),並加標原產國(Made in Taiwan)與本地進口商名址(常用字樣 Imported & Distributed by)。純中文標籤不能直接上架,通常需加貼(over-labelling)合規版本。
- 證照持有人:化妝品的 Cosmetic Notification Holder、保健品的 MAL 註冊持有人,都必須是馬來西亞註冊公司——海外品牌一定要有本地公司或授權代理。
- 稅務登記:進口商須有 SSM 公司登記,並視情況做 SST / 海關登記。
落地步驟(通用四步)
- 分類:確認 HS Code 與主管機關,查是否需要進口准證(AP)。
- 辦證:依品類向 NPRA / ST / FSQD 申辦通報或註冊,備妥本地持有人。
- 改標:製作馬來文或英文合規標籤,補原產國與進口商名址。
- 通關上架:委任報關行申報、繳關稅與 SST,受管電器另做 SIRIM 到貨測試。想在電商販售,先看網路販售需要哪些認證。
常見錯誤
- 以為有 ASEAN 優惠稅率——台灣非 ASEAN、無 FTA,只有 MFN。
- 用台灣的「小綠人」「健康食品」認證當馬來西亞合規依據(兩地制度不同)。
- 化妝品未做 NPRA 通報就先進貨,卡在海關。
- 清真宣稱用台灣的清真標,未確認發證機構是否為 JAKIM 認可。
上市前自我檢核清單
- [ ] 已確認產品品類與對應主管機關
- [ ] 已查 HS Code 與 MFN 關稅稅率
- [ ] 已辦妥品類證照(NPRA 通報 / MAL / CoA 等)
- [ ] 已指定馬來西亞本地進口商 / 通報持有人
- [ ] 標籤為馬來文或英文,含原產國與進口商名址
- [ ] 已備妥報關文件並確認 SST / LVG 稅
常見問題(FAQ)
Q:台灣貨進口馬來西亞有優惠關稅嗎? 沒有。馬來西亞與台灣之間沒有 FTA,台灣貨適用最惠國(MFN)稅率,無法使用 Form E / Form AK 等優惠原產地證。
Q:台灣的化妝品認證在馬來西亞有效嗎? 無效。所有在馬來西亞販售的化妝品都要另外向 NPRA 做通報(CDCR 1984),由本地公司擔任通報持有人。
Q:小額跨境電商包裹也要繳稅嗎? 要。2024 年起,線上銷售、單件 RM500 以下的低價值貨物須課 10% 銷售稅。
Q:標籤一定要翻成馬來文嗎? 食品進口品的法定標示可用馬來文或英文;純中文標籤不行,通常以加貼合規標籤處理,並須加標原產國與本地進口商名址。
小結
台灣產品輸馬的關鍵是「先分類、再辦證、後改標」:分類決定主管機關,MFN 稅率決定成本,本地持有人與合規標籤決定能不能上架。把這三件事排好,落地就有把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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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依官方資料整理,僅供參考;實際合規以主管機關最新正文與審查為準。
📚 資料來源 / 官方依據
- RMCD 銷售稅法令 Sales Tax Act 2018(MySST)
- MOF 低價值貨物銷售稅(LVG)新聞稿
- MITI 馬來西亞自由貿易協定清單(台灣非 FTA 夥伴)
- NPRA 化妝品管制指南(CDCR 1984)
本文依上述官方來源整理,僅供參考;實際合規以主管機關最新正文與審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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