冷凍食品進口馬來西亞:冷鏈、查驗與通關實務
冷凍食品進馬來西亞由三套制度夾擊:衛生部(KKM)食安與品質組(FSQD)依《Food Act 1983》與《Food Regulations 1985》管品名與標示,《Food Hygiene Regulations 2009》以刑責條款管溫度,MAQIS 依《Act 728》在口岸查驗放行;產品含肉、禽、蛋、乳者,獸醫服務局(DVS)那關在出貨前就開始。核心義務三條:冷鏈不能斷、動物源先有核可廠與逐批證明、標籤寫的保存條件必須做得到。
先分類:你要跑幾個機關
| 產品類型 | 主要關卡 | 出貨前先搞定 |
|---|---|---|
| 冷凍蔬果、麵團、湯圓、蔬食品 | FSQD + MAQIS | FoSIM 註冊、標籤合規 |
| 冷凍水產 | FSQD + MAQIS | 符合「冷凍魚」定義、衛生證明 |
| 冷凍肉、禽、蛋、乳 | DVS 核可廠 + 進口准證 + FSQD | 外國廠登記、獸醫衛生證明、清真證書 |
| 含豬源冷凍品 | DVS + MAQIS(非清真管道) | 專用倉儲車輛、標示 CONTAINS PORK |
分類錯了最貴:把「冷凍豬肉水餃」當一般加工食品報關,會卡在動物源必須來自核可廠而整櫃退運。判斷法很簡單——配方有肉、禽、蛋、乳就先當動物源處理。流程全貌見馬來西亞食品進口流程。
邊境:FoSIM 六級查驗
進口商或報關代理須先在衛生部食安資訊系統 FoSIM 註冊,之後逐批申報。系統依風險分六級:第 1 級無條件放行、第 2 級查文件(衛生證明/分析報告/執照)、第 3 級風險抽查、第 4 級強制抽樣後放行、第 5 級 Hold, Test and Release 扣留待檢驗合格、第 6 級自動拒絕。
等級不是隨機的:同一出口商、同一產品有違規紀錄,後續批次會被上調,而貨櫃扣港等報告期間的電費與倉租由貨主吸收。依運輸部標準作業程序,無異常貨櫃應於三個工作天內放行,被標記有問題者可調查最長 30 天。另需留意 2025 年新設的邊境管制與保護局(AKPS)已接管 114 個關卡中的 22 個,2026 年擴及全部,見MAQIS 邊境查驗。
動物源:DVS 那關在出口國就開始
- 外國廠登記:由出口國主管機關向 DVS 提交申請與佐證文件,肉品與禽肉廠可能需馬方實地查廠。
- 逐批准證:通過後該廠列入 ePermit 名單,馬國註冊進口商才能逐批申請。自 2013 年起,半島與納閩的動物產品進口准證由 MAQIS 依 Act 728 核發,DVS 負責訂條件與核可廠商。
- 隨櫃文件:進口准證、出口國獸醫主管機關簽發或背書的獸醫衛生證明、清真證書(豬肉以外的肉類與畜產品須由 JAKIM 認可機構出具)。
- 包裝標記:肉品須標屠宰場與加工廠廠號、批號、生產日期與屠宰方式;沙巴另有登記要求。
冷鏈:法規把溫度寫死了
違反《Food Hygiene Regulations 2009》屬刑事罪,可處不超過一萬令吉罰金或不超過兩年監禁。
| 情境 | 法定溫度 |
|---|---|
| 零售食品冷凍儲存 | 持續低於 -18°C |
| 零售食品冷藏儲存 | 持續 -1°C 至 10°C |
| 冷凍魚 | 產品所有部位低於 -18°C |
| 冷凍肉儲存 | 低於 -18°C |
| 運輸車輛冷藏艙 | 冷凍 -18°C;冷藏 -1°C 至 10°C |
容易漏掉的還有:儲存設施的溫度記錄裝置準確度須達 ±1°C、冷藏庫門須裝空氣簾、生熟料分開冷藏、冷鏈不得中斷(僅允許不造成健康風險的短暫脫離溫控),載運過豬源食品的車輛也不得再載非豬源食品。查驗時通常會量櫃內回風溫度並索取溫度記錄器(data logger)報表,請把 logger 放在貨櫃最不利點。
標籤:冷凍品最常被抓的三件事
保存指示是強制項,寫了就要做到。 第 14(6) 條規定日期標示效力若取決於保存方式,保存指示就必須上標籤;第 14(9)(c) 條禁止進口或販售「保存狀態與標籤所載保存條件牴觸」的包裝食品。你標 -18°C、查驗量到 -12°C,違規的正是你寫的那行字。
品名不能含糊。 冷凍肉(第 143 條)須自備售起連續維持 -18°C 以下且售前未解凍,冷凍魚(第 156(4) 條)、冷凍蔬菜(第 212 條)同理;冷凍肉一旦在不超過 10°C 解凍,法律上即轉為「冷藏肉(chilled meat)」(第 142 條),不得再用冷凍品名賣。水產另見水產品標示重點。
「解凍後請勿再冷凍」法規未規定固定字樣,但解凍品既不符冷凍定義,仍建議在單品與外箱印出提醒。其餘標示不因冷凍放寬:得用馬來文或英文,原則上不小於 10 point(成分表、進口商名址可縮至 4 point),須載明馬來西亞進口商名址與原產國,含牛、豬或其衍生物、豬油者須在品名正下方標「CONTAINS」,逐項見馬來西亞食品標示規範。
進口 vs 本地生產
本地生產只需面對處所登記與衛生稽查、標籤一律馬來文;進口則多出 FoSIM 註冊、DVS 核可與逐批准證、邊境查驗等級三層,且標籤掛的是馬來西亞進口商名址——出事第一個被追的是他,他也會回頭要規格書與溫度記錄。
常見卡關
- 溫度記錄有斷點:轉船、換櫃、等待通關期間沒記錄,無法自證冷鏈連續。
- 工廠未登記就出貨:動物源「先出貨再補件」不成立。
- 清真證書出自非 JAKIM 認可機構:證書或許有效,馬來西亞不承認。
- 標籤缺進口商名址:可重貼後重驗,但倉租照算。
常見問題(FAQ)
Q:冷凍食品進口一定要清真證書嗎? 不一定。豬肉以外的肉類與畜產品(牛、禽、乳、蛋)必須具備 JAKIM 認可機構出具的清真證書,純植物性冷凍品不強制。但約六成人口為穆斯林、旅館餐飲通路多要求全清真供應鏈,認證常是商業必需而非法律必需。
Q:被列到第 5 級可以先提貨嗎? 不行,該等級的定義就是扣留、抽樣送驗,合格才放行。能做的是事前降級:維持乾淨紀錄並主動附上檢驗報告。
Q:標籤可以只印英文嗎? 可以。進口食品法定標示得用馬來文或英文(境內生產包裝者須用馬來文),但通路常要求加印馬來文,建議雙語。
Q:一定要印出「-18°C」嗎?只寫「請冷凍保存」行不行? 法規要求提供保存指示,未規定必須寫出數字。但法定冷凍條件就是 -18°C 以下,寫清楚對通路與查驗都有利;風險不在寫不寫,而在寫了做不到。
出貨前自我檢核
- [ ] 已確認是否含動物源,及對應的 DVS 外國廠核可狀態
- [ ] 進口商完成 FoSIM 註冊並確認查驗等級
- [ ] 文件備齊:進口准證、獸醫衛生證明、清真證書(如適用)
- [ ] 標籤含品名、成分、淨重、進口商名址、原產國、日期標示、保存指示
- [ ] 含牛/豬/豬油已在品名正下方標示 CONTAINS
- [ ] data logger 置於最不利點並保留全程記錄;東馬另確認
小結
難處不在單一法條,而在文件、溫度、標籤要互相對得上:文件說來自核可廠、記錄說冷鏈沒斷、標籤說 -18°C 以下;任一項對不上就有被扣貨的理由。
本文依官方資料整理,僅供參考;實際合規以主管機關最新正文與審查為準。
📚 資料來源 / 官方依據
- Food Regulations 1985 P.U.(A) 437/85(FAOLEX 全文)
- Food Hygiene Regulations 2009(FAOLEX 全文)
- MAQIS 官方網站-食品(Makanan)進口
- Malaysian Quarantine and Inspection Services Act 2011(Act 728)
- DVS 馬來西亞獸醫服務局-進口與出口
- DVS: General Procedure to Import Ruminant, Poultry and Rabbit Meat Products to Malaysia
- USDA FAIRS Country Report – Malaysia MY2025-0005
本文依上述官方來源整理,僅供參考;實際合規以主管機關最新正文與審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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