PinLabelPinLabel
首頁 / 知識庫 / 食品 / 馬來西亞基因改造食品標示指南:3% 門檻、聲明用語與法源

馬來西亞基因改造食品標示指南:3% 門檻、聲明用語與法源

食品 · 2026-07-12 · PinLabel 合規團隊
馬來西亞基因改造食品標示指南:3% 門檻、聲明用語與法源
🔀進口 vs 本地:此主題的規定不同 — 3% 門檻與「含基因改造成分」聲明對進口與本地一體適用;進口的大宗黃豆、玉米、芥花等製品最容易觸及,採購時就要向上游確認基改狀態與佐證。

馬來西亞的基因改造食品(GMO / GM food)標示,由兩套法規交織而成:《生物安全法令2007》(Biosafety Act 2007)要求對活體改造生物(LMO)及其產品進行識別與標示,而具體的食品標示義務則透過《2010年食品(修訂)條例》(Food (Amendment) Regulations 2010)落實到《1985年食品條例》之中。核心規則一句話:當某項食品成分的基因改造比例超過 3% 時,就必須在包裝的主要展示面(principal display panel)、緊鄰品名處,以不小於 10 point 的字體標示「含基因改造成分」的聲明

法源與主管機關

2010 年修訂為《食品條例》新增了「GMO」與「現代生物技術(modern biotechnology)」的定義,並增訂了經現代生物技術取得之食品的核准、販售與標示條文。所謂現代生物技術,指以體外核酸技術、或跨越自然生殖 / 重組界限的細胞融合等方式改變生物遺傳物質的技術,常見的基改作物如黃豆、玉米、芥花與棉籽即由此而來。主管仍為衛生部食品安全與品質組(FSQD)。衛生部並於 2014 年發布《生物技術食品標示指引》,作為業者、消費者與稽查人員的操作依據,說明如何判定應標示對象與聲明方式。

3% 門檻怎麼算

情況 是否須標示
單一成分食品,基改比例 > 3% 須標示
多成分食品,「個別成分」基改比例 > 3% 該情況須標示
基改比例 ≤ 3% 且屬「意外或技術上無法避免」 可豁免標示
蓄意添加的基改成分(不論比例) 不適用豁免,須據實標示

重點在於門檻是以每項成分個別計算,而不是整份產品的加總平均;而且 3% 的豁免僅適用於「意外混入或技術上無法避免」的微量存在,若是刻意使用基改原料,就不能援引豁免。

標籤上怎麼標

  • 聲明位置:「含基因改造成分」須置於主要展示面,並靠近品名。
  • 字級:聲明字體不小於 10 point。
  • 據實對應:聲明應對應實際使用的基改成分,不得含糊帶過。
  • 與其他必標並存:GMO 聲明是額外義務,一般必標項目(品名、成分表、淨含量、進口商、原產國、日期等)仍須齊全,可參考〈馬來西亞食品標示總覽指南〉;成分歸類另見〈食品添加物標示〉與〈食品名稱與規定標準〉。

此外,經現代生物技術取得的食品在上市前另有核准要求,業者不應假設「只要標了就能賣」,而應確認該基改品項在大馬已獲准販售。

進口 vs 本地的差異

門檻與聲明用語對進口與本地產品一體適用,但進口端觸及機率最高:黃豆、玉米、芥花(canola)、甜菜糖等大宗原料在國際市場上基改比例很高,以它們製成的油品、醬料、加工食品進口到大馬時,最容易超過 3% 門檻而需要標示。進口商在採購階段就應向上游索取基改狀態聲明與檢測 / IP(身分保存)佐證,並在加貼標時把「含基因改造成分」補上,避免到貨後才發現漏標而被扣關或下架。

常見錯誤

  • 用整份產品平均比例判斷,忽略「個別成分」計算方式。
  • 把 3% 豁免當成「刻意使用基改原料也免標」。
  • 聲明藏在成分表深處,而非主要展示面。
  • 進口大宗油品 / 加工品未向上游確認基改狀態。
  • 誤以為標了 GMO 聲明就免除上市前核准要求。

常見問題(FAQ)

Q:馬來西亞的基改食品標示門檻是多少? 每項成分的基改比例超過 3%(且非意外 / 技術上無法避免的微量)即須標示。

Q:要標什麼字、標在哪裡? 須在主要展示面、靠近品名處標示「含基因改造成分」,字體不小於 10 point。

Q:3% 是整份產品還是單一成分? 以「個別成分」計算,不是整份產品加總平均。

Q:哪些法規在管 GMO 標示? 《生物安全法令2007》搭配《2010年食品(修訂)條例》,並有衛生部 2014 年《生物技術食品標示指引》作操作依據。

Q:進口食品要特別注意什麼? 黃豆、玉米、芥花等大宗原料製品最易超標,採購時應取得基改狀態聲明與佐證,並於加貼標補上聲明。

自我檢核清單

  • [ ] 已逐項成分確認基改比例是否超過 3%
  • [ ] 超標成分已在主要展示面標示「含基因改造成分」
  • [ ] 聲明字級 ≥ 10 point、靠近品名
  • [ ] 進口原料已取得上游基改狀態聲明 / 佐證
  • [ ] 確認該基改品項已獲准在大馬販售,一般必標項目齊全

小結

馬來西亞的基改食品標示規則清楚:以每項成分 3% 為門檻,超過就在主要展示面標「含基因改造成分」。進口大宗加工食品最容易踩線,把成分逐項盤點、向上游要佐證,是避免漏標的關鍵。

立即用免費標籤快查

本文依官方資料整理,僅供參考;實際合規以主管機關最新正文與審查為準。

📚 資料來源 / 官方依據

  1. ISAAA:Malaysia GM food labeling(法規背景)
  2. FAO GM Foods Platform — Malaysia 國別頁
  3. Baker McKenzie:Malaysia Food Product and Safety Regulation

本文依上述官方來源整理,僅供參考;實際合規以主管機關最新正文與審查為準。

想知道你的產品標籤缺什麼?

免費標籤快查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