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品類彙整所有標記為「著色劑」的文章,皆引用官方依據整理。
馬來西亞食品色素採正面表列,准用著色劑列於《1985年食品條例》第七附表;合成色素須對應色彩指數(CI)編號,Rhodamine B 等非准用色素禁用。本文整理准用清單、標示與常見錯誤。