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品類彙整所有標記為「飲料」的文章,皆引用官方依據整理。
馬來西亞不承認「能量飲料」為法定類別,含咖啡因飲料落在《1985年食品條例》調味飲料項下,有咖啡因上限與強制聲明。本文整理上限數值、標籤必做與進口注意。