跨品類彙整所有標記為「特殊膳食食品」的文章,皆引用官方依據整理。
低鈉食品、鹽替代品、糖尿病適用食品等「特殊用途食品」在大馬受 1985 年食品條例第八部規範,標示須有充分佐證、禁用 sugar free 誤導、且一律馬來文。