馬來西亞 vs 新加坡食品標示比較:同時進兩國要注意什麼
馬來西亞與新加坡有個很吸引人的共同點:一般包裝食品都不需要事前註冊,兩國走的都是「標籤自負其責 + 逐批通關 + 市場稽查」。差別在細節:語言、日期強制範圍、營養標示、飲料的 Nutri-Grade 分級與清真體系。馬來西亞依《Food Act 1983》與《Food Regulations 1985》(FR1985),主管機關是衛生部 FSQD;新加坡依《Sale of Food Act》與《Food Regulations》,主管機關是新加坡食品局(SFA),但營養標示與宣稱自 2024 年 5 月 2 日起改由衛生部與保健促進局(HPB)管轄。
逐項比較表
| 項目 | 馬來西亞 | 新加坡 |
|---|---|---|
| 產品事前註冊 | 不需要 | 不需要 |
| 進口資格 | 須有馬來西亞進口商,逐批申報並受邊境查驗 | 須有新加坡登記公司實體,向 SFA 註冊並依品類領照(肉、魚、蛋、生鮮蔬果另有規定),逐批經 TradeNet 申請進口准證 |
| 標示語言 | 馬國製造或包裝者一律馬來文;進口可馬來文或英文(第 10 條) | 一律英文 |
| 必載項目 | 品名、成分降序、過敏原、淨重、製造商與進口商名址、原產國、油脂來源、添加物類別(第 11 條) | 品名、成分(含過敏原)、淨重、本地業者名址、原產國、批號、使用說明(Reg. 5) |
| 過敏原清單 | 5 類:含麩質穀物、堅果類(含花生與大豆)、魚、乳(含乳糖)、蛋 | 8 類:含麩質穀物、甲殼類、蛋、魚(含軟體動物)、花生與大豆、乳、樹堅果、亞硫酸鹽 ≥10 mg/kg |
| 日期標示 | 僅第五附表食品強制;限 EXPIRY DATE、USE BY、CONSUME BY、BEST BEFORE;大寫粗體無襯線 ≥6 point | 僅指定清單食品強制;USE BY、EXPIRY DATE、SELL BY、BEST BEFORE 四種法律效果相同;字高 ≥3 mm |
| 字級規定 | 一般 ≥10 point;成分表、進口商名址、營養標示可 ≥4 point | 未規定一般字級;品名的 1.5 mm 最低字高已於 2026 年 1 月 30 日刪除,但須清晰易讀 |
| 營養標示 | 第 18B(2) 條列舉品類強制,標熱量、蛋白質、可利用碳水化合物、脂肪;即飲飲料另標 total sugars | 原則自願;僅特殊營養用途食品、食用油脂與做宣稱時強制 |
| 前標分級 | 無 | 飲料適用 Nutri-Grade,C、D 級必須標示 |
| 豬牛與酒精聲明 | 須標 CONTAINS BEEF/PORK/LARD、CONTAINS ALCOHOL | 無此規定,靠成分表揭露 |
| 清真 | 肉品與動物性產品強制;JAKIM 體系 | 自願;MUIS 體系 |
| 原產國 | 進口食品必標 | 進口必標;2026 年 1 月 30 日起本地製造也要,且須加 Product of 之類說明字樣 |
語言:唯一能讓你共版的關鍵
新加坡只認英文,馬來西亞則允許進口食品用馬來文或英文。所以第三地出口商做一版英文標籤兩國都站得住。但只要在馬來西亞當地生產或分裝,第 10 條就要求改成馬來文,共版立刻破功。見馬來西亞食品標示規範。
日期與過敏原:兩個容易漏的坑
日期兩國都不是全面強制,但強制清單不同、允許寫法也不同:馬來西亞沒有 SELL BY,新加坡沒有 CONSUME BY,字體一邊講 point、一邊講 mm。最安全是取交集,用 BEST BEFORE 或 EXPIRY DATE。
過敏原則是新加坡清單較長。甲殼類與亞硫酸鹽馬來西亞沒有、新加坡卻要求宣告;新加坡的「魚」還涵蓋牡蠣、蛤、扇貝等軟體動物。共版時直接用新加坡八類寫法,馬來西亞不會因為多標而違規。
營養標示與 Nutri-Grade
馬來西亞按品類強制,新加坡原則自願、有宣稱才強制。馬國版的營養表拿到新加坡通常可以留著,但只要寫「高纖」「低糖」,就要確認是否符合 HPB 的宣稱規定。馬國的強制品類與基準見馬來西亞營養標示規定。
真正會逼你拆版的是 Nutri-Grade:新加坡飲料採 A 到 D 分級,依糖含量分級、飽和脂肪超標再往下降級,門檻明訂於《Food Regulations》第十六附表;含甜味劑者即使達到 A 的門檻也只能評為 B。C、D 級必須在包裝正面標示 Nutri-Grade 標章(預包裝飲料自 2022 年 12 月 30 日、現場調製自 2023 年 12 月 30 日起),D 級全面禁止廣告。馬來西亞沒有這套制度,手搖、乳飲、果汁要進新加坡等於多一道正面設計與行銷限制。
清真:JAKIM 與 MUIS 互相承認
兩套系統彼此認可。JAKIM 依《Trade Descriptions (Certification and Marking of Halal) Order 2011》公布的認可外國機構名單(2026 年 1 月 30 日生效版)把 MUIS 列為官方機構,MUIS 也在其認可外國清真認證機構(FHCB)名單中收錄 JAKIM,只需要其中一張,另一國通常可以接受。差別在強制性:馬國的肉類與動物性產品法定要有清真證明,新加坡則是市場選擇。見馬來西亞清真認證指南。
進口商責任與新加坡 2026 新規
兩國的法定責任人都是當地業者:馬來西亞須載明進口商名址與原產國;新加坡須載明本地進口商、經銷商或代理商的名稱與地址,明文不接受用電話、網站、電郵或郵政信箱取代。
新加坡另有三項新規自 2026 年 1 月 30 日生效:批號與使用或處理說明成為必載項目,原產國須搭配說明字樣(例如 Product of Taiwan),本地製造品也要標原產國。舊版只印國名的記得補字。整體順序見馬來西亞市場進入路線圖。
所以,一版標籤能兩國通用嗎
可以,但有條件。建議這樣做:
- 做一版英文標籤,項目取兩國聯集:品名、成分降序、油脂來源、添加物類別、八類過敏原、淨重、批號、使用說明、當地業者名址、原產國。
- 日期統一用 BEST BEFORE 或 EXPIRY DATE,字高同時滿足 ≥6 point 與 ≥3 mm。
- 當地業者欄位留兩塊,分別填兩國進口商,或以加貼處理。
- 飲料拆版:新加坡版加 Nutri-Grade 標章、馬來西亞版加 total sugars。
- 在馬來西亞落地生產就放棄共版,直接做馬來文版。
換句話說:非飲料的預包裝食品共版可行且省錢;飲料與含肉品項一開始就編兩套版費。
常見問題(FAQ)
Q:先做哪一國比較好? 看通路。新加坡市場小但流程快、文件單純,適合先試水溫;馬來西亞市場大、穆斯林通路占比高,但清真與馬來文版會拉長準備期。兩國都要就先把英文共版做好,再補馬國需求。
Q:馬來西亞的營養表可以直接搬去新加坡嗎? 可以保留,新加坡原則上不強制。但只要出現營養或健康宣稱,就必須符合 HPB 規定,數值基準與宣稱條件要重新核對。
Q:新加坡也要事前註冊產品嗎? 不需要註冊產品,但業者要先向 SFA 註冊、依品類領照,並逐批透過 TradeNet 申請進口准證。肉品只能自 SFA 核可來源進口,魚、蛋與生鮮蔬果另有健康證明與農藥殘留等要求。
Q:JAKIM 的清真證書在新加坡能用嗎? 可以,MUIS 的認可外國機構名單收錄 JAKIM,反向亦然。仍建議出貨前確認當期名單版本。
Q:加貼標籤兩國都接受嗎? 都接受。新加坡官方指引明確允許以貼紙補上英文法定資訊,條件是牢固附著、不遮蔽其他必要資訊;馬來西亞實務也普遍接受。兩國都禁止竄改或覆蓋日期。
出貨前自我檢核
- [ ] 標籤為英文,項目已取兩國聯集
- [ ] 過敏原採新加坡八類寫法,含甲殼類與亞硫酸鹽
- [ ] 日期用 BEST BEFORE 或 EXPIRY DATE,字高滿足 ≥6 point 與 ≥3 mm
- [ ] 已加批號與使用說明,原產國附 Product of 字樣
- [ ] 兩國的當地業者名址皆已載明,未用郵政信箱或網址代替
- [ ] 飲料已完成 Nutri-Grade 分級評估
- [ ] 清真證書的發證機構在對方名單上
小結
兩國的差距不在難不難進,而在版面規則的細節不同。非飲料預包裝食品做一版英文標籤兩國通用很務實;飲料因為 Nutri-Grade、馬國落地生產因為馬來文,這兩種情況乾脆拆版。
本文依官方資料整理,僅供參考;實際合規以主管機關最新正文與審查為準。
📚 資料來源 / 官方依據
- Food Regulations 1985(馬來西亞,WTO 通報整合版全文)
- A Guide to Food Labelling and Advertisements,新加坡食品局(SFA)
- Commercial Food Imports(進口人登記、領照與 TradeNet 准證),新加坡食品局(SFA)
- Measures for Nutri-Grade,新加坡保健促進局(HPB)
- Foreign Halal Certification Bodies(FHCB),Majlis Ugama Islam Singapura(MUIS)
- The Recognized Foreign Halal Certification Bodies & Authorities(2026年1月30日生效版),JAKIM
本文依上述官方來源整理,僅供參考;實際合規以主管機關最新正文與審查為準。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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