咖啡豆與掛耳咖啡輸馬:規定名稱、咖啡因與標示
咖啡在馬來西亞不是「一般食品」。《Food Regulations 1985》第 265 至 273 條替咖啡訂了規定標準(prescribed standard):你在標籤上用哪個名字,產品就得符合那個名字的成分規格;名字用錯,豆子再好也違規。主管機關是衛生部(KKM)食安與品質組(FSQD),邊境則由 MAQIS 依風險等級查驗。台灣咖啡品牌輸馬最常在三件事上出錯:規定名稱、日期標示格式、產地與功效宣稱。
第一步:你的產品在馬來西亞叫什麼名字
| 規定名稱 | 法定門檻 | 標籤要求 |
|---|---|---|
| Coffee bean(265) | Coffea 屬種子,生豆或熟豆皆可 | — |
| Coffee/ground coffee/coffee powder(266) | 純烘焙咖啡豆研磨,不得含果殼或其他物質;水分 ≤7%、灰分 3–5%、無水咖啡因 0.9–2.5%、水溶性萃取物 22–33%、脂肪 ≥8.5% | 完全單一產地才可標產地名 |
| Instant/soluble coffee(267) | 無水咖啡因 ≥2.25%、不得有添加物、沸水中 30 秒溶解 | 須寫「instant coffee」或「soluble coffee」 |
| Decaffeinated coffee(267A) | 去除咖啡因後的即溶型;無水咖啡因 ≤3 g/kg、不得有添加物 | — |
| Coffee essence/liquid coffee extract(268) | 無水咖啡因 ≥0.5% | 品名字體須大於標籤上其他字,並標咖啡因百分比 |
| Coffee mixture(269) | 咖啡 ≥50% | 「coffee mixture」須大於其他字並標咖啡百分比;「coffee」不得單獨出現 |
| Premix coffee(269A) | 可含糖、乳、奶精與許可香料 | 必須標使用說明;即飲型視為 coffee drink |
一句話記法:加了任何東西,就不再是 coffee。名稱與細部標示可再對照咖啡與茶類標示規範。
掛耳/濾掛咖啡怎麼歸
掛耳本質是第 266 條的 ground coffee 裝進一次性濾袋,因此成分規格照 266 走——「不得含果殼或其他物質」意味著只要加了風味粉、奶精或代糖,就會掉到 coffee mixture(咖啡須 ≥50% 並標百分比)或 premix coffee。濾袋與掛耳架屬食品接觸材料,適用包裝章節的安全規定;淨重須以「每包公克數 × 入數」清楚呈現。常見錯誤是外盒主打 Drip Coffee 沒問題,但配方加了調味粉卻仍沿用純咖啡的品名。
咖啡因:三件事分清楚
- 咖啡本身的咖啡因是成分規格,不是警語。研磨咖啡須落在 0.9–2.5%、即溶咖啡 ≥2.25%;低於下限就不能用那個名字。
- 一般咖啡沒有「必須標出咖啡因含量」的規定,明文要求標百分比的只有 coffee essence 與 liquid coffee extract。
- 額外添加咖啡因的調味飲料,第 360(5) 條要求在標籤上敘明咖啡因的存在。
「低咖啡因」也不能自由用:唯有符合第 267A 條(≤3 g/kg)才可稱 decaffeinated。孕婦或兒童攝取警語馬來西亞並未強制,但通路可能自行要求,細節見咖啡因飲料標示。
烘焙日期不能取代有效期限
第 14 條允許的日期寫法只有四組:EXPIRY DATE/EXP DATE、USE BY、CONSUME BY/CONS BY(有效期限),以及 BEST BEFORE/BEST BEF(最短賞味期)。只標月與年時視為該月月底;日期須以不小於 6 point 的粗體無襯線大寫呈現,而且批號代碼不算日期標示。「ROASTED ON」在馬來西亞沒有法定地位,只能當附加資訊,不能取代上述任一種。第 14(6) 條另要求:日期效力若取決於保存方式,保存指示也得上標籤——咖啡請寫密封、避光、避高溫與異味。
第 14(4) 條僅對第五附表所列食品強制日期標示,咖啡是否列入應以現行附表正文確認;但通路與報關實務普遍會要求,建議一律標。
單一產地與宣稱紅線
第 266(3) 條寫得很清楚:咖啡完全來自單一產地時,該產地名稱才可出現在標籤上。要打「100% Kenya AA」,就要能舉證沒有混豆。其他紅線:
- pure:只有在符合規定標準且無其他添加物時才可用;即溶咖啡標籤上的 pure 必須緊接 extract,字級不得大於品名(第 18(2)、267(4) 條)。
- 禁用字:tonic、health、medicated 等字樣不得出現(第 18(3) 條)。
- 療效宣稱:不得宣稱可預防、緩解或治療疾病(第 18(6)(d) 條)。
- organic:須符合馬來西亞標準 MS 1529 才可標示(第 18(7) 條)。
想主打「燃脂咖啡」「機能咖啡」而添加藥性成分,就會落入 NPRA 管轄,不再是食品。
進口 vs 本地烘焙
進口商須先在衛生部 FoSIM 註冊並逐批申報,貨櫃由 MAQIS 或衛生部依風險等級查驗;標籤必須載明馬來西亞進口商名址與原產國,得用馬來文或英文(在馬國生產包裝者一律馬來文)。其餘欄位如成分降序、淨重與字級規定與一般食品相同,見馬來西亞食品標示規範。若改成出口生豆、由當地烘焙分裝,標籤主體與合規責任就換成當地業者,你退為原料供應商。流程見食品進口流程。
常見卡關
- 三合一沿用 coffee 品名:含糖與奶精即屬 premix coffee,須另標使用說明。
- 拼配豆標成單一產地:混豆就不能掛產地名。
- 只印烘焙日期、沒有 BEST BEFORE 或 EXPIRY DATE。
- 含乳或奶精卻無 JAKIM 認可的清真證書,穆斯林通路上不了架。
常見問題(FAQ)
Q:咖啡需要營養標示嗎? 第 18B(2) 條列舉了強制營養標示的食品類別(例如各式軟性飲料),咖啡所在的第 265–273 條並不在其中。但只要做出任何營養宣稱(如「無糖」「低脂」),就必須依第 18B 條標示;即飲型 premix 依第 269A(4) 條視為 coffee drink,屬飲料範疇,須另行確認飲料章節要求。
Q:掛耳的濾袋要另外處理嗎? 濾袋與掛耳架屬食品接觸材料,適用包裝安全規定,不得釋出有害物質。實務上請供應商出具食品級證明與遷移測試報告備查,查驗時才拿得出來。
Q:可以標「無添加防腐劑」嗎? 不建議。第 18(4) 條禁止就法規本來就不准添加的物質做「不含」宣稱;純咖啡本就不得含添加物,這種標示會被視為誤導。
Q:咖啡豆一定要清真認證嗎? 純咖啡豆通常無動物性成分,法規不強制。但含乳、奶精或酒精風味的產品,以及要進穆斯林通路與餐飲供應鏈者,實務上需要 JAKIM 或其認可機構出具的證書。
Q:進口生豆與熟豆流程一樣嗎? 兩者都要 FoSIM 申報與邊境查驗。生豆屬植物產品,可能另需 MAQIS 進口准證與植物檢疫證明;熟豆與研磨品的查核重點則在規定標準與標示。出貨前請與進口商逐項確認。
出貨前自我檢核
- [ ] 已確認產品對應第 265–273 條的哪一個規定名稱,且成分規格符合
- [ ] 加了糖、乳、香料者已改標 coffee mixture 或 premix coffee 並附使用說明
- [ ] 日期採 BEST BEFORE 或 EXPIRY DATE 等法定寫法,非僅烘焙日期
- [ ] 標籤含品名、成分降序、淨重、進口商名址、原產國、保存指示
- [ ] 產地宣稱可舉證單一來源;未使用 pure、health、療效等受限字樣
小結
咖啡輸馬的關鍵不在檢驗數字,而在你替產品取的名字。名字決定成分門檻、決定標籤要多寫什麼、也決定行銷詞能不能用。先把規定名稱定下來,再回頭設計包裝,才不會做完印刷才發現整批要重貼。
本文依官方資料整理,僅供參考;實際合規以主管機關最新正文與審查為準。
📚 資料來源 / 官方依據
- Food Regulations 1985 P.U.(A) 437/85(FAOLEX 全文,含第 265–273 條咖啡標準)
- Food Regulations 1985(WTO Import Licensing 收錄版,含第 11、12、14、18、18B 條標示條文)
- MAQIS 官方網站-食品(Makanan)進口
- USDA FAIRS Country Report – Malaysia MY2025-0005(標示語言、字級與進口查驗)
- Malaysian Quarantine and Inspection Services Act 2011(Act 728)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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