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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1985 年食品條例》條文導覽:十個部一次看懂

食品 · 2026-07-12 · PinLabel 合規團隊
《1985 年食品條例》條文導覽:十個部一次看懂

《1985 年食品條例》(Food Regulations 1985,法規編號 P.U.(A) 437/85)是馬來西亞規範食品標示、添加劑、包裝與各類食品標準的核心法規。它不是獨立法律,而是依母法《1983 年食品法令》(Act 281)訂定的附屬法規(subsidiary legislation),於 1985 年 9 月 26 日憲報公告、10 月 1 日生效,由衛生部食品安全與品質組(FSQD)負責執行與稽查。整部條例分成十個部(Part I–X),另加現代生物技術專章與多份附表(Schedules)。

母法與子法:兩者怎麼分工

《1983 年食品法令》是「母法」,規定原則性內容——什麼是危害健康的食品、不實標示與廣告的罪責、取樣與執法權力、罰則等;而《1985 年食品條例》是「子法」,把母法落實成可操作的細節,例如標籤上要印哪些欄位、某種添加劑准不准用、包裝材料的限量。實務上,賣家日常查的多半是「條例」,但罪與罰的依據往往回到「法令」。

十個部的全景地圖

名稱 涵蓋重點
I 前言(Preliminary) 釋義、適用範圍
II 保證(Warranty) 供應鏈間的品質保證
IIA 現代生物技術食品 基因改造食品的銷售核准
III 取樣程序 稽查取樣的作業規範
IV 標示(Labelling) 一般標示、語言、日期、宣稱
V 食品添加劑與營養補充 准用添加劑、營養強化
VI 食品包裝(Packages) 陶瓷、塑膠、PVC 等接觸材料
VII 附帶成分 污染物、農藥與獸藥殘留
VIII 標準與特定標示 各類食品的成分標準與專屬標示
IX 水、冰、蒸氣之使用 食品加工用水規範
X 雜項(Miscellaneous) 其他一般條款

此外,條例後方附有多份附表(依報導約有二十餘份 Schedules),用來列出添加劑清單、遷移限量、殘留上限等技術數值——條文負責「原則」,附表負責「數字」。查閱時的正確順序是:先讀條文知道「有沒有規定、規定什麼」,再翻附表拿「具體數字」,兩者缺一不可。

條例的更新節奏與查閱方法

《1985 年食品條例》不是一次定案就不動的法規,而是逐年以《食品(修訂)條例》(Food (Amendment) Regulations)增修——新增添加劑、調整限量、擴大某類產品的規範範圍都很常見。因此「用對版本」和「懂結構」一樣重要。建議以衛生部食品安全與品質組(FSQD/BKKM)公告的最新版本為準,並留意近年的修訂公告。對賣家而言,與其死背條號,不如先把十個部的分工記熟,遇到具體產品時知道該翻哪一部、對應哪份附表,再逐條確認細節,效率最高也最不容易漏。

賣家最常用到的幾條

  • 第 IV 部(標示):第 11 條規定一般標示的必要項目;語言方面,本地製造的食品標籤須用國文(Bahasa Malaysia),進口食品可用國文或英文,並得加註其他語言翻譯。第 18 條列出「標籤禁止事項」,含不得作預防、治療、治癒疾病的宣稱。
  • 第 V 部(添加劑):甜味劑、防腐劑、著色劑等是否准用、容許量多少,都看這一部與對應附表。
  • 第 VI 部(包裝):陶瓷器鉛鎘、塑膠 MS 2234 等接觸材料規範。
  • 第 VIII 部(標準):不同食品(如醬料、乳品、咖啡)有各自的成分標準與名稱規定。

常見錯誤

  • 只讀「條例」忽略「法令」,遇到罪責與罰則時找不到依據。
  • 把附表當背景資料略過,結果漏掉關鍵限量數字。
  • 以為進口食品可以只印英文——本地製造仍須國文,進口才可國文或英文。
  • 用舊版條文,沒追蹤逐年的《食品(修訂)條例》。

常見問題(FAQ)

Q:《1985 年食品條例》和《1983 年食品法令》是同一部嗎? 不是。法令是母法(原則與罰則),條例是依法令訂定的附屬法規(操作細節),兩者要搭配看。

Q:條例由誰執行? 衛生部食品安全與品質組(FSQD),負責標示稽查、抽樣、進口食品管制與相關發證。

Q:標籤一定要用馬來文嗎? 本地製造的食品須用國文;進口食品可用國文或英文,並可加註其他語言翻譯。

Q:附表(Schedule)是做什麼的? 附表收錄技術性數值,例如准用添加劑清單、遷移與殘留限量;條文引用附表來給出具體數字。

Q:條例會更新嗎? 會。衛生部不定期以《食品(修訂)條例》增修,查閱時務必以最新版本為準。

Q:我該從哪裡開始讀起? 先熟記十個部的分工,定位產品落在哪一部;再翻對應附表拿數字;最後回《1983 年食品法令》確認罪責,是最有效率的路徑。

自我檢核清單

  • [ ] 已分清母法(法令)與子法(條例)的角色
  • [ ] 找到與自家產品相關的「部」與對應附表
  • [ ] 標籤語言符合本地/進口的要求
  • [ ] 使用的是最新版條文(含修訂)
  • [ ] 罪責與罰則回查《1983 年食品法令》

小結

把《1985 年食品條例》想成一張十格地圖:先定位產品落在哪一部,再翻到對應附表拿數字,最後回到《1983 年食品法令》確認罪責。建立這個框架後,再深入各主題就不會迷路。可延伸閱讀食品標示總覽食品廣告與宣傳規範食品接觸材料規範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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本文依官方資料整理,僅供參考;實際合規以主管機關最新正文與審查為準。

📚 資料來源 / 官方依據

  1. Food Regulations 1985(P.U.(A) 437/85,FAO 全文)
  2. Food Act 1983(Act 281,AGC 官方)
  3. BKKM / FSQD:Peraturan-Peraturan Makanan 1985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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